庐江县盐务管理局办公大楼1-2层门面房五年经营使用权拍租公告

发布时间:2016/7/29 16:13:11    |     文章来源:     |     阅读次数:

拍卖会编号:第60848期

  受庐江县盐务管理局委托,我公司定于2016年8月14日上午10:00在庐江县供销大厦3楼举行拍租会,现公告如下:

  一、拍租标的

  庐江县盐务管理局位于庐城三环路与丝绸路交叉口处的办公大楼1-2层门面房的五年经营使用权。该标的使用面积约933㎡。本次拍租标的租赁期限为5年,每年参考价为21万元/年,竞租报名保证金6万元。

  二、拍租标的展示时间、地点

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8月13日17:30止,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。

  三、竞租人资格及经营范围要求

  1、竞租人须有1年以上(含1年)经营经验(以营业执照、纳税单为准)。

  2、竞租人不得从事餐饮、娱乐、宾馆、危险品、有害化学品经营。

  3、竞租人须经拍租方资格审查并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竞租。

  四、竞租报名登记手续办理

  经审查合格的竞租者应在2016年8月13日17:30前将竞租保证金汇入本公司指定账户,并于2016年8月13日17:30前凭汇款凭证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指定地点(庐江县黄山路1号三楼)办理竞租申请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租资格,逾期不予办理。

  五、特别说明

  1、本次拍租标的采用密封递价式拍租,且为有底价拍租,不达底价不成交。

  2、竞租保证金不计息。如竞租不成,拍租会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,退还保证金。竞得人的保证金自动充抵拍租佣金和租金。竞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订《拍租成交确认书》,在签订《拍租成交确认书》后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,竞得人与出租方签订《房屋租赁合同》。房屋实际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,竞得人按约定向招租方支付当年租金。

  3、拍租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公告中面积有差异的,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,不调整租金。

  4、标的其他特别说明详见本次拍租会的《拍租规则》和《特别说明》。本次公开拍租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1《房屋租赁合同》。

  5、竞租人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后,应领取拍租报价单及相关文件。竞租人必须填好拍租报价单,并于2016年8月14日9:50之前,在拍租会场将密封的拍租报价单亲自递交给我公司,逾期,视为废标。

  6、若了解标的详情请登录《安徽金秋拍卖网www.jinqiupm.com》。

  六、联系方式

  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:赵德才13905656002;0551-87334618

安徽金秋拍卖有限公司

2016年7月30日